有錢人才騎得起 50年代腳踏車要課牌照稅

2011040322:33

 【聯合報╱記者蔡明樺/蘆竹報導】 2011.04.03 03:45 am 
 

73歲的陳台進,保留1張民國54年的腳踏車牌照稅繳納收據。
記者蔡明樺/攝影

汽車使用牌照稅4月起開徵,節能減碳時代,腳踏車公認是最環保的代步工具,但你可能不知道,50年代的台灣,腳踏車也要課牌照稅,當年只有大戶人家或生意人才騎得起。
73歲的陳台進,保留1張民國54年的腳踏車牌照稅繳納收據,泛黃的單據上,清楚記載1部腳踏車的稅額是18元,陳台進當年從事裝潢生意,經常騎腳踏車到龜山、大溪工作,「當時1碗米粉湯才5角。」

台灣早年務農居多,「多數人都是走路,騎腳踏車很拉風!」陳台進說,當年的牌照就掛在腳踏車前輪上方,如果裝錯位置或沒牌照就上路,就等著吃30元罰單,「這已經是一般人3個月的薪水。」

為了到更遠的地方做生意,陳台進存錢買腳踏車,他說,當時腳踏車不便宜,每年都要繳牌照稅,擁有腳踏車的人家不多,失竊率也很低,「一想到要繳牌照稅,小偷只好打消念頭。」

台灣從民國51年課徵腳踏車牌照稅,陳台進保留泛黃的繳納收據,見證這段歷史,民國60年起停徵腳踏車稅,改徵機器腳踏車牌照稅,腳踏車牌照稅走入歷史。

【2011/04/03 聯合報】@ http://udn.com/