網路餐券不標履保 將罰款2011041517:59 網路餐券不標履保 將罰款 更新日期:2011/04/15 00:37 【台北訊】 消費者文教基金會檢視十六份網路所售餐券,多達十份、六十三%沒標示履約保證。行政院消費者保護委員會說,就算不標示,也視同禮券規範;且修法通過後,不標最高可罰新台幣廿萬元。 消保會消保官組組長吳政學說,餐飲業者主管機關為衛生署。 對於隨機檢視網路所售餐券,逾六成沒標示履約保證,吳政學說,即便業者不標示,因為是消費者用現金購買,也會被視同現金禮券規範,因此業者不得自行做不當規定,例如限期使用等。 相關文章 網路交換耳溫槍 衛生局:違法 莫拉克災情網路中心 團購優惠餐券 訂位總說「客滿」 團購餐券不利買家 63%沒有履約保證 網路賣隱形眼鏡 違反藥事法判刑 我要留言 團購餐券不利買家 63%沒有履約保證 日本震災後 輻射區遺犬孤鳴