網路餐券不標履保 將罰款

2011041517:59

網路餐券不標履保 將罰款

台灣新生報 更新日期:2011/04/15 00:37 【台北訊】

消費者文教基金會檢視十六份網路所售餐券,多達十份、六十三%沒標示履約保證。行政院消費者保護委員會說,就算不標示,也視同禮券規範;且修法通過後,不標最高可罰新台幣廿萬元。

消保會消保官組組長吳政學說,餐飲業者主管機關為衛生署。

對於隨機檢視網路所售餐券,逾六成沒標示履約保證,吳政學說,即便業者不標示,因為是消費者用現金購買,也會被視同現金禮券規範,因此業者不得自行做不當規定,例如限期使用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