陳怡安賣香皂恐觸法? 衛生局:若無工廠製造不得販售

2007061514:38

 http://www.ettoday.com/newspic/1109/i1109461.jpg

http://www.ettoday.com/newspic/1000/i1000110.jpg

 

陳怡安賣香皂恐觸法? 衛生局:若無工廠製造不得販售
2007/06/15 12:01
記者蔣文宜/台北報導

近幾年來自行DIY的手工香皂相當流行,一塊塊各式各樣香氣十足的手工香皂仿若藝術品,不過,你可知道,若自行製造的手工香皂可供教室教學或自家人使用,但未經合法工廠製造,便在市面上販售,將違反《化妝品衛生管理條例》規定,可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,並將移送法辦。

台北市衛生局藥物食品衛生處長姜郁美指出,市面上常可看到許多手工DIY香皂或面膜等產品,但根據《化妝品衛生管理條例》第15條規定,這些產品必須在化妝品工廠製造才能上市販售,若自行DIY製造的產品,若包裝寄點、設櫃或在店家販售,就會構成違法。

姜郁美進一步指出,所有的化妝品都應有合格標示,手工香皂等化妝品販售時,不論在包裝或透明膜上,都應標示清楚製造工廠的名稱與地址,若是裸露販賣,沒有加註任何標示,即屬違法。

至於跆拳道奧運前國手陳怡安近幾年來也開起手工香皂店,創造事業第二春,經人檢舉未經合法工廠製造,衛生局已派人查證,姜郁美表示,據悉陳怡安目前應有與內湖一家化妝品工廠合作,尚查無違法行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