動保控訴:流浪貓犬被當廢棄物

2009110511:15

動保控訴:流浪貓犬被當廢棄物

【聯合晚報╱記者彭宣雅/台北報導】 2009.11.04 03:01 pm

動保團體展示照片,被捕捉的流浪犬被關在狹小的籠子裡,健康狀況不佳,瘦骨如柴。
記者高彬原/攝影

動物保護法立法邁入第12年,動保團體近三年來, 調查全台326個鄉鎮縣市的流浪動物的處理情形,結果發現,即便國內已經有動保法保障動物的基本權利,但仍有83%的鄉鎮縣市,將流浪犬貓當作「廢棄物」清理,不論是捕捉、收容、安樂死過程都極不人道。

台灣動物社會研究會今天舉行記者會發表調查報告。動社研主任陳玉敏表示,過去因為沒有動保法,國內普遍用電擊、餓死、活埋等方式來處理流浪犬貓,但如今動保法已實施12年,政府投入上億元資金,全台卻仍有八成三鄉鎮縣市,以違法留置方式,不給水與飲食來處置流浪犬貓,還有104個不人道的留置所。

陳玉敏說,縣市政府放任工作人員把捕捉來的流浪犬貓,關在偏僻的公墓、屠宰廠旁,任牠們喝糞水、生鏽雨水,吃發霉長蛆的餿水飼料。有的甚至讓犬貓挨餓受凍,讓物弱肉強食相互殘殺,處境相當可憐。

因此,動保團體要求各縣市政府,立即關閉這些不人道的留置所,並追究相關人員刑責,否則將發動大規模抗爭。

立委田秋堇與高志鵬要求農委會,立刻關閉目前違法的收容所,更應成立動保處。

農委會畜牧行政科科長林宗毅科長說,流浪貓犬送到收容處所,安置、結紮、讓民眾認養甚至安樂死,都有一定的順序。農委會將要求縣市立即改善。

【2009/11/04 聯合晚報】@ http://udn.com/