惡意飼主! 到TNR社區棄養狗

2011101717:45

【聯合報╱記者郭安家/台北報導】


2011.10.16 03:31 am 

 

台北市政府動物保護處推動TNR計畫,由社區志工飼養街貓,但最近有志工發現,有惡意飼主「貓狗不分」,看到社區民眾愛貓的行為,卻惡意放生狗,造成城市生態不堪負荷。

 市府動保處長嚴一峰說,飼主在TNR地區放生狗,已經觸犯「動物保護法」,未來棄養者、虐待者都要處以罰金,並研擬將罰金提撥一定比例作為「狗隻棄養檢舉獎勵金」,盼全民緝凶。

 市府法規會正在修改「北市動物保護自治條例」相關細節,完成後,全案將送到議會審議。

 嚴一峰解釋,貓的自主生存能力強,但狗對人類依賴高,狗還會衍生公安衛生問題,狗不僅會咬人,也需要安全的地方遮風避雨,以及充沛的醫療、食物。

 大安區溫州社區發展協會理事長何承翰說,最近發現,有飼主在特定地區棄養狗,今年共「丟」了6隻狗,其中1隻病死、1隻被車撞傷,另外4隻委人照顧。

 何承翰表示,飼主大概見到該區域「環境清幽」,猜測該區是TNR地區,有愛心人士會照顧動物,但這樣惡意放生,根本就是踐踏別人的愛心。

 何承翰說,這些狗共同點都是剪過耳朵,換言之是被結紮過,但身上都沒有晶片;這批狗不會咬人,看到食物還會搖尾巴,研判是曾經被私人團體或動物保護團體收容過。

 他說,日前甚至有民眾騎摩托車載狗,光天化日下在辛亥路及羅斯福路口臨停,就直接放生狗,這些狗和當地生態格格不入,反造成社區生態問題。


【2011/10/16 聯合報】@ http://udn.com/