河濱流浪狗 今起禁止餵養

2010031613:57

【聯合報╱記者黃福其/板橋報導】
2010.03.16 03:31 am

北縣府昨天跨局處會議,決定禁止民眾在河濱任意餵養流浪狗。
記者黃福其/攝影

北縣不少河濱公園流浪狗聚集,北縣府決定每周至少捕狗2次,狗兒捕捉結紮後開放認養,即日起加強清除可食性垃圾,並禁止民眾任意餵養流浪狗,必要時依廢棄物清理法開罰1200元至6000元,屢犯不聽勸告,且情節嚴重者,甚至可依違反依社會秩序維護法送辦。

台北縣新店溪、大漢溪畔的河濱公園,都有不少流浪狗聚集,部分流浪狗會追人,導致民眾頻向縣府要求捕捉,但幾乎每群流浪狗都有愛心人士每天餵養、帶狗治病,偶有公所捕犬隊前往捕捉就頻頻抗議,令縣府左右為難。

縣長周錫瑋指示農業局找出既可避免狗群影響民眾遊憩,又可有效管理狗群的方案。

北縣動物防治所與環保局、公所捕犬隊等單位會商後,決定從「源頭管控」、「禁止任意餵養」及「末端捕捉收容管理」等三面向同步著手,在兩個月內要有改善成果。

源頭管理方面,要求保全員巡查,嚴禁民眾帶犬隻到河濱棄養,鼓勵民眾帶流浪狗到台大永齡基金會獸醫院免費結紮,加強清除可食性垃圾,垃圾桶加蓋。

禁止任意餵養部分,因部分民眾任意將雞頭或廚餘倒在地面餵狗,並非將狗飼料裝置容器並定時回收,環保局認為可處罰行為人,高管處已同意4月底前加設告示牌,提醒民眾勿觸犯廢棄物清理法,嚴重者甚至可依違反社秩法送辦。末端捕捉收容管理部分,則鼓勵民眾認養流浪狗。

另外,上周五在板橋河濱公園餵流浪狗的葉女士通報防治所,表示有一窩7隻小狗她已飼養幾個月,其中有5隻被毒死,懷疑是遭擅自在河濱公園佔地種菜民眾所為,另2隻下落不明,令她擔心是否已遭到不測。

縣府水利局表示,由於防汛期將屆,下個月將全面清除菜園,禁止種菜,否則依違反水利法究責。

北縣防治所表示,若毒死流浪狗,要依動物保護法可處罰10萬至50萬元,希望民眾愛護動物,勿以身試法。

【2010/03/16 聯合報】@ http://udn.com/